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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Darren & Zoe)

 

 

今天,11月20日,「國際兒童日」。

 

我們也有「兒童節」,在4月4日。這一天哪,兒童最大,我們小學時,還會放假慶祝一天。後來取消放假,不過學校還是象徵性的辦個兒童節活動,家長會分送小小的禮物,有些小朋友還能從父母得到special的禮物。在這一天還會有許多的統計報告出爐,比方說課業太重、睡眠不足、擔心人際關係、幸福指數年年降低等等,務必讓大家了解現在的兒童喪失了快樂的童年。官方接著也會拿出數據(幾年幾億元的某某活動),教改後多元學習的成效來讓大家知道“我有在做事喔”。我們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在這種攻防戰中度過他們的兒童節。

 

這樣的兒童節不算太慘,看看國際組織的數據:“目前,全球有四分之一的兒童生活在貧窮線以下,每天有一萬八千名兒童因飢餓或營養不良而死亡,有1億3千名兒童沒進小學,30萬名被迫去當兵”。我不是阿Q的拿這些數據來自我安慰,只是想提醒自己,身為生活在國界消失的地球村上,想想兒童節的意義,難道僅僅是放假一天,讓孩子玩個痛快,象徵著“快樂的”童年?

 

兒童節怎麼來的?1925年,「兒童幸福國際大會」通過「保障兒童宣言」,之後各國紛紛選定自己國家的兒童日。1989年,聯合國大會通過「兒童權利公約」,並定11月20日為「國際兒童日」,成為國際共通的節日。這些宣言和公約其實正是兒童節的精神,兒童跟成人一樣都應該受到保障,享有基本人權、人格尊嚴和價值,以及男女平等的權利,生活在自由平等和諧的社會中。兒童權利應該受到更多的保護,因為他們身心尚未成熟,必須仰賴成人的照顧,期待成人帶給他們快樂、健康、教育的童年。但從種種數據看起來,我們大人顯然沒有善盡責任。先不提國外的貧窮與戰亂,打開國內的報紙,三不五時就有虐童事件發生,輕者辱罵、體罰、挨餓,重者輟學、流離失所、甚至喪失了寶貴的性命。還有大人無法面對現實生活的種種壓迫,帶著小孩子一起自殺,說是怕孩子將來沒人照顧也是吃苦,卻完全忽視小孩的生存權。我們身在和平、自由的社會是幸福的,但是對於兒童人權的重視真的有待加強,我們大人往往用“我這樣做是爲你好”的善意,把許多超越界線的管教方式加諸在小孩子身上,還能理直氣壯,說穿了,就是缺乏尊重。

 

現在的生活環境越來越國際化,競爭也是,父母們擔心著孩子“輸在起跑點”、或是“地球是平的”效應,卯足精神位孩子開發更種潛能和智育,希望他們將來具備國際競爭力。可是我們是否忽略了孩子將來是否懂得如何做一個社會公民、甚至世界公民呢?如果孩子從我們身上得不到尊重,他們懂得去尊重生活周遭的人嗎?如果連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,那麼我們的孩子很有可能會把自己的“快樂”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,享受完快樂童年後,再來面對未來的痛苦人生。與其讓他們有國際競爭力,不如先讓他們懂得尊重自己、尊重別人,培養國際觀。

 

今年兒童節(4月4日),我帶Darren和 Zoe先去游泳,再去北美館看《25年典藏精粹》展,然後我們一起看了一本書《For Every Child》。那天因為是兒童節,所以Darren和Zoe不需要門票就看了北美館自1983年至今館藏中的34件鎮館精華。《For Every Child》是從圖書館借來的,也是免費。游泳要錢,不過是例行性運動,不能算。我讓他們知道,快樂不是用錢才買得到,兒童節也不一定要有玩具才是童年,我們可以花少少的錢找到大大的快樂。而《For Every Child》這本書,裡面的圖畫是由幾位世界知名的插畫家所繪(其中一位楊翠玉是台灣人,曾於1996年入選過波隆納國際繪本插畫展),兩小一邊看一邊藉由不同風格的繪圖,想想以前看過的繪本書是哪一位插畫家畫的,至於文字部分則是節錄自聯合國兒童基金會(UNICEF)的「兒童權利公約」,看我冒著他們可能拿公約來反駁我“作威作福”的風險,讓他們了解自身的權利,度量算大的吧?套用廣告台詞:畫展:免費;繪本:免費﹔兒童權利︰無價!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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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     For Every Child(Phyllis Fogelman Books)中文版:《請為每個孩子著想》遠流出版社。與其說是念給孩子聽,不如說是在教育我自己,提醒自己不要忽視孩子的權利。

2.      小朋友應該知道的世界人權宣言–大穎文化

3.      We are all born free: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in picture(中文版–人人生而自由:世界人權宣言繪本,聯經出版)

4.      People–Bantam Doubleday Dell publishing Group, Inc. 認識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人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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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phelia036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